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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遂宁市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为2020年棚户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积极主动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2021-5-11  15:06:27         稿件来源: 互联网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遂宁市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予以督查激励。

遂宁市在经营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聚力打造五项工程、实现群众安居乐业”。将棚户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城市体检等创建有机结合,完善配套设施,打造精品工程,厚植绿色底蕴,走出了一条遂宁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新路。自棚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450亿元,实现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1.15万套(涉改面积约1003万㎡),惠及居民33.45万人。其中,2020年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9522套、基本建成3888套,完成投资70.6亿元,排名全省前3位。
聚力打造高效工程,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始终坚持为民情怀,构建形成棚户区改造“五大体系”,科学组织各方力量,用最大的力度,高标准组织、高效率推进,按时保质交付房屋。
整体联动的组织工作体系。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构建出“属地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的工作推进体制。
完善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先后出台《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危旧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遂宁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遂宁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10余个政策文件,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奠定了完善的政策依据。
科学高效的分级预警体系。实施在建棚改项目分级动态风险管理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将项目科学划分为A、B、C三个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项目提出相应管理及监督措施,根据推进情况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直至项目分配入住,有效提升了项目监管质效。
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通过银行贷款、棚改专项债、企业债等多种筹资方式筹集棚改资金,极大地缓解了棚改项目资金压力。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避免资金被挪用套取和闲置浪费。“十三五”期间,储备棚改债项目33个、发债项目21个,发行棚改专项债券23.9亿元。同期,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计78个项目、总投资136.45亿元、争取资金18.57亿元。
五是严格完备的督导考评体系。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全市自选民生实事 ,开展“多督合一”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环保督察、脱贫攻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安排,逗硬开展督导考核评价,倒逼项目高质高效推进。
聚力打造精品工程,让人民群众住有宜居
始终坚持工匠精神,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建设、高品质管理,努力将棚改项目打造为精品工程。
高标准规划引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空间和现行规范等要求,分片区、按项目科学编制规划方案。给出最优的规划指标,坚持用好地段建设棚户区安置房,高标准设计楼间距、容积率、绿化率等技术指标,确保建筑密度、采光通风、绿化美化等不低于普通商品房。完善配套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公园、绿地、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做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棚改房品质,杜绝被“标签化”,确保棚改小区能够及时具备入住条件。
全过程建设管控。构建全面监管的建设管控体系,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公示制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通过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监督等措施,强化质量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棚改安置房质量安全,确保建成放心工程。遂宁经开区台商工业园棚户区改造一期(月山村)项目先后获得“国家级AAA安全文明工地”“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船山区圣平岛一期项目、安居区旧城二期、凤凰大道三期棚改等项目均获“省级标化工地”称号。
可持续长效管理。改管并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小区规范化管理、业主议事规则、物业管理等后续管理机制,棚改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明确物业服务标准,棚改小区前期物业按照我市普通住宅小区3星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管理,包含了6类42条约定,从服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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