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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联合印发若干政策措施 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2022-8-24  16:00:43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网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张诗若  实习记者  张恭浩楠)8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充分激发川渝两省市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联合印发《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记者注意到,《政策措施》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优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5方面,提出35条具体举措。

记者注意到,仅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便有13条政策措施,其中6条涉及到中小微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措施》明确,按照国家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为进一步提高川渝两省市财税工作效率,《政策措施》要求,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授权省级人大、政府、财政和税务部门自行确定执行标准的,两省市财政和税务部门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和差异协调机制,适度统一川渝两省市执行标准。建立税费服务动态精准推送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面向成渝地区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共同推出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产品,同步推送办税提醒、办税指引和适用政策。加强川渝两省市涉税风险信息和指标模型交流共享,完善风险预警信息的跨省查询和推送机制,提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避免对区域内跨省市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提高市场主体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效率,在全面落实企业开办首次办税申领增值税发票一日办结的基础上,按照川渝双方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孰优原则,统一川渝两省市首次申领发票办理时间。推进全税费种集成申报,自动获取纳税人同一时期应申报信息,将申报要素进行智能化集成,整合申报入口,实现纳税人只登陆一个界面、一次集中填报、一次展示即能完成当期所有税费种的申报。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方面,《政策措施》提出7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按季度审批发放。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高成长债券、乡村振兴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创新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双创”专项债券,将募集资金用于园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等专项金融债券。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政策措施》明确,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川渝两省市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建设川渝惠企“政策通”平台,梳理汇总近年来两省市政府出台的现行惠企政策文件,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实现川渝惠企政策集中发布、精准推送、线上解读、在线申请,推动政策兑现,开展政策评价。同时提出,深化拓展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围绕企业异地投资兴业、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就学落户等跨省高频事项,推动更多区域性特色事项通办。支持川渝企业自由流动,对于符合迁移条件的,全程网上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企业迁移后原有纳税信用等级、开票限额、留抵税额等征管数据全面沿用。

大力优化市场监管方面,“一体化”是核心高频词。《政策措施》提出,全面构建川渝两省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一体化服务体系,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注册登记,市场主体可自由选择注册地,异地申办、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推行川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实施联合评审、联合监管,实现川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互通互认。协同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川渝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资源共享,切实提升两省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实施川渝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互认,优化两省市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企业所设子公司申报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流程,互认评价结果,免于型式评价。

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分领域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违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理,探索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同时,严格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协同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投诉处理办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点击链接了解详情——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2/8/23/828d5588d00b4aa1ad8fec6ef52b8d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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