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钟正有)记者从中江县水务局获悉,2019年1月2日,中江县完成了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县财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四家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工作。
由中江县水务局、县公节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四家单位进行验收,在行政集中办公区召开入住单位验收会,听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汇报;对照中江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逐项查看印证材料、现场查看节水设施设备的改造情况、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情况。对该县财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采用同样的模式进行验收。经中江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小组验收,四家单位达到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