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鲍安华)记者6月17日从成都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所属双流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成都空港口岸入境渠道查获1起台湾籍旅客非法携带疑似台湾春兰进境案件。
台湾春兰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物种。成都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关规定,除持有允许濒危物种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以其他任何方式携带、邮寄台湾春兰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9-6-18 10:52:44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鲍安华)记者6月17日从成都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所属双流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成都空港口岸入境渠道查获1起台湾籍旅客非法携带疑似台湾春兰进境案件。
台湾春兰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物种。成都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关规定,除持有允许濒危物种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以其他任何方式携带、邮寄台湾春兰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