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法院法官赴异地开展司法救助
近日,自贡沿滩法院法官远赴200公里外的南充市西充县,对一执行案件中特困申请执行人拟开展司法救助进行实地调查。
特困申请执行人李某与何某系南充市西充县人,二人系夫妻关系,2007年其儿子在广州被杀害,经广州中院判决,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410520.5元。2009年,申请执行人向广州中院申请执行,由于三被告人户籍地在自贡市沿滩区,广州中院委托自贡中院执行,自贡中院将该案指定至沿滩法院,由于三被告人均在监狱服刑,经沿滩法院执行局经执行程序,三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终结了本次执行。
今年1月,三名被告之一的张某减刑释放,沿滩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重启执行程序,但由于张某刚出狱,经过调查其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沿滩法院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李某、何某年老多病,目前生活困陷入困难境地,在执行同时,主动引导申请执行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沿滩法院考虑到二救助人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即前往200公里外的西充县救助申请人家中,对救助申请人困难情况开展实地调查。调查中,法官向救助申请人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意义和程序,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在司法温情,并鼓励他们保重身体,有病及时就医,安享晚年。下一步,沿滩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将综合实地调查情况,对救助申请人救助金额予以评定,争取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两位申请人手中。
沿滩法院 李涛 勾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