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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仪陇县金城镇查处一起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2019-6-27  9:56:48         稿件来源: 原创

 

近日,金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蛋糕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的制作原材料区摆放的牛奶、炼乳产品均无中文标签。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蛋糕店销售的牛奶和炼乳产品是从某跨境电商处购进的,用于蛋糕制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相关规定,经与店主共同清点,执法人员对这些牛奶、炼乳产品进行了依法扣押,并对该蛋糕店进行立案调查。

温馨提示:

  • 目前在国内实体店销售的正规进口产品都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 网购产品除海外直邮和保税仓发货产品,均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3、在跨境电商(海外直邮和保税仓发货)购买的相关产品是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跨境电商网站查看商品的中文电子标签。

4、根据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入境的商品直接购自境外,没有中文标签属于正常情况,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张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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