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城市监所与仪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餐饮行业的碗、筷等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并对餐饮单位开展了餐饮具消毒知识宣传工作。针对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金城市监所依法进行了约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餐饮单位自行消毒时要做到: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配齐满足最大承载量的高温消毒保洁柜,按照餐饮具消毒方法严格消毒保洁,加强对从业人员餐饮具清洗消毒规程的培训,如实记录餐饮具消毒台账。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单位提供的餐饮具时要做到:告知集中消毒单位,要求供货商所供餐饮具消毒应合格;做好进货查验:检查供货商提供的餐饮具独立包装上是否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做好索证索票:索取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索取每批次进购的供货清单(盖鲜章或签字),并保存相关票据;做好进货台账记录,每次进购数量不应太多,对超过使用期限而没用使用的应及时退回供货商;妥善保管未使用的消毒餐饮具,避免外包装受到污染。
本次整治工作,抽取样品4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
金城市监所 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