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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夫债妻还”,女子借钱偿还与前夫的共同债务

2020-1-14  15:01:13         稿件来源: 互联网

2020年新年伊始,在沿滩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主持下圆满执结一起长达四年多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宋某与柳某某口头协议,由柳某某承揽宋某承建的某学校工程项目中的门窗等的加工安装,但项目完工后,宋某一直拖欠柳某某工程款。2012年8月,宋某与谢某某协议离婚。2014年1月,柳某某将宋某与谢某某一同诉到沿滩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谢某某与宋某已离婚,但该债务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属夫妻共同债务,故判决被告宋某支付原告柳某某14.36万元,谢某某负连带责任。

2015年,柳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中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谢某某没有工作,独自抚养俩个女儿,生活较为困难,且谢某某为低保户,仅有一套30多年房龄的住房。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又因病死亡,被执行人谢某某一人面临14.36万元巨额债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2019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强烈要求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谢某某的唯一住房。谢某某得知后一度扬言自杀。面对案件的棘手情况承办法官积极开展劝导工作,使双方相互体谅,最终达成协议,由谢某某向亲友借款6.5万元支付给柳某某,柳某某放弃其余债权。同时,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愉悦地交付执行款。至此,本案圆满得以执结,完美体现了人民法院奉行的依法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精髓。

沿滩法院执行局 龚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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