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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中江县提高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2019-8-5  13:54:43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讯  (唐玉琼  记者  钟正有)近日,中江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就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出五点意见。

加强学习领会。《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抓好《规定》学习贯彻,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提高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带头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规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用好内审监督。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改管理,防范风险。要科学合理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创新审计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规范审计评价,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落实,促进干部主动作为,尽责担当。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抓实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注重沟通协作。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应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审计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以适当方式通报或者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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