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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两年后每年培训学徒1.5万名

2019-8-29  11:00:29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易陟  刘琳)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至2020年底,力争培训1.5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1.5万人左右。

根据《通知》,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优先纳入。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此外,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据了解,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培训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此外,《通知》要求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模式。

记者还了解到,新型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企业职工参加学徒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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