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鲍安华) 12月12日,四川高院组织广元、雅安、德阳、自贡、泸州、绵阳、南充、内江等地法院开展集中宣判行动,对广元代陵林等人涉黑犯罪案、雅安袁志伟等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德阳陶园恶势力集团犯罪案等13件具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及“套路贷”集团犯罪案件作出了宣判。
对77名被告人判处刑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2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2件1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9件50人,“套路贷”集团犯罪案件1件5人),重点打击了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欺行霸市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彰显全省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截至目前,四川法院已宣判涉黑恶案件454件,涉案27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