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德阳讯(记者 刘蓉)近日,德阳市召开《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德阳市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德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成为目前我国年画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首部地方性保护法规,标志着绵竹年画保护在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
据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介绍,绵竹年画即绵竹木版年画,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被誉为“中国四大年画”之一,至今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近年来,随着新时代德阳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德阳市对绵竹年画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条例》共五章28条,第一章总则(第1至6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等内容;第二章保护与传承(第7至14条)主要包括绵竹年画的调查工作、保护目录评审、保护措施等内容;第三章传播与利用(第15至22条)主要包括绵竹年画的宣传推广措施、鼓励文化创意开发措施以及绵竹年画工匠认定制度等内容;第四章法律责任(第23至26条)主要说明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公民、法人、文化主管部门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27至28条)主要规定了德阳市政府应组织制定的文件、施行日期等内容。
“条例语言文字简洁,保护对象明确,保护措施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立法程序上,严格执行《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现了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基本要求。在规定内容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作了细化和补充。”蒲正表示,《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绵竹年画传统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充分考虑了“活态传承”的需要,兼顾了有关群体的重点诉求,对促进绵竹年画的传播和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古蜀文化名城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