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上午,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当庭兑现原告诉讼标的款16000元。
2018年原告曾某某在被告付某某承包的某工业园区工程5号厂房、7号厂房提供劳务。2018年6月30日,双方进行结算后,余款2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
耐心疏导促调解。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承办法官对该案非常重视。该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多次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诉苦,称已无数次与被告协商,但被告总是变卦,拒不履行义务。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以自己在西藏,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回等种种理由致使案件推进困难。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好心理疏导,让双方当事人缓减对抗情绪和心理压力,为调解兑现打好基础。
释法明理促兑现。2020年4月27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到院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对欠条的真实性以及欠付劳务费的事实均无异议,承办法官遂休庭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认为原告做工存在瑕疵,要求原告让步8000元,原告认为自己最多让步2000元或者3000元,刚开始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后经承办法官以情入手、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诉讼标的款16000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也当庭兑现了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实现当庭给付,案件承办法官既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原被告的纠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程晓娅)